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 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时间:2022-10-24 17:27:36 点击数: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学院:

  现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考点申报工作包括新增正式考点、设置临时考点、变更考点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新增正式考点和设置临时考点

  1.学习中心须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学习中心对考点的保密室、考场环境、机房环境拍照或录制视频,连同考点申报表一并于10月13日前上报所属分部(学院)。

  学习中心同步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简称“一平台”)提交相应的线上申请。

  2.分部(学院)对考点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考点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分部(学院)要严格查验新增考点的保密室、考场等设置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点不予批准;分部(学院)汇总初审通过的考点申报信息,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10月25日前将考点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PDF版)、各考点申报表(签字盖章的扫描PDF版),以及考点照片、视频等材料一并上传至考试论坛“考点设置”模块。

  分部(学院)同步在“一平台”对学习中心提交的线上申请完成初审操作。

  3.总部对分部(学院)上报的考点申报信息进行终审,并于11月上旬完成“一平台”线上申请终审。

  (二)变更考点信息

  变更考点状态(由暂停组考、撤销等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考点地址、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等,学习中心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即可,不需要填写考点申报表,分部(学院)、总部在线上分别完成初审、终审操作。

  三、工作要求

  1.新增正式考点和设置临时考点必须遵守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考点设置原则和设置条件。

  2.分部(学院)、学习中心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考点申报信息、汇总信息准确。

  3.“学习中心与考点一体化设置”中已新增的考点,本次不用重复申报,但须将考点信息填写在考点申报汇总表中,并将申报类别标注为“学考一体化”。

  四、其他

  1.如因市政临时征用、拆迁、疫情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点无法组织考试的,分部(学院)可于2023年1月6日前补报临时考点。

  2.如因突发事件出现考点停考或合并考点进行考试等情况,分部(学院)须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将说明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上传至考试论坛“考点设置”模块。

  3.总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园园、梁春绘

  联系电话:010-57519525、9528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2.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国家开放大学

  2022年9月28日


恩施州广播电视大学 版权所有  鄂ICP备1300508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2280002001007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291799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150号